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也是共同财产
发布时间:2011-05-19

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也是共同财产

读者咨询:我的朋友王某和张某准备协议离婚,家庭财产基本分清了。不过,张某现在提出,连王某的住房公积金也要分走一半。王某想向律师咨询一下,他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律师解答:就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志勇,他说,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其中一方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时,法院会支持。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