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争房产互不让步 法官当庭搞“拍卖”
发布时间:2011-05-20

夫妻离婚争房产互不让步 法官当庭搞拍卖

日前,重庆一对夫妇离婚时,都想要得到他们唯一一套共同住房,在双方都不肯让步的情况下,法官在庭上当场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价高者得。最终,得到房产的男方,将“拍卖”成交价的50%以现金方式付给了前妻。

 

据悉,这对男女是在2003年登记结婚的,婚后两人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无奈,婚姻并不长久,最后还闹上了法院要离婚。一审时,双方就为那套70平方米的房产发生了争执。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据夫妻双方认可的16万元价格,将房产判给了女方。宣判后,男方认为加上家电等杂物,房产不止16万元,于是提出上诉。法院在二审时,夫妻双方都表示要这套房屋,但房屋是不可分的财产,不可能一人拿走一半,只能判给其中一人,得到房屋者再按其价值向另一方支付现金。

 

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主审该案的法官给双方提出个建议,先由双方议价,讨论出一个底价,然后双方进行竞价,价高者得。同时,为了保护女性的权利,在双方出价相同时,房子归女方,男方只有高于女方的出价,才能得到房产。夫妻俩同意法官的建议,并讨论出房产的底价为16万元,在法官的主持下,这两人开始了竞投。在你追我赶中,双方把价格喊到了30万元。最终,男方喊出:“31万元,我要!”“31万元,我不要了!”女方说。就这样,这套房产归了男方。按照事先约定,男方支付31万元的一半给女方,也就是15.5万元。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了调解协议,这才得以顺利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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