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国土房管局---关于怀柔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4-11

怀柔区国土房管局---关于怀柔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活动,妥善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发布,《<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2003]666号和《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印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局制定的“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计算公式,以真想为单位,确定区位补偿价格幅度,具体补偿价格由拆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在区政府规定的幅度内根据被拆迁房屋宅基地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宅基地区位补偿计算公式: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

户均宅基地面积

各镇乡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计算要素幅度表

乡镇名称

区位补偿价基准价(元/平方米)

普通住宅指导价(元/平方米)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元/平方米)

户均安置面积(平方米)

户均宅基地面积(平方米)

怀柔镇

480——1380

1500——3000

700

120

200

杨宋镇

480——840

1500——2100

700

120

200

北房镇

480——840

1500——2100

700

120

200

庙城镇

480——900

1500——2200

700

120

200

桥梓镇

300——780

1200——2000

700

120

200

雁栖镇

300——900

1200——2200

700

120

200

怀北镇

270——780

1000——2000

550700

120

200

汤河口镇

270——750

1000——1800

550

120

200

九渡河镇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渤海镇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宝山镇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琉璃庙镇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喇叭沟门乡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长哨营乡

270——570

1000——1500

550

120

200

城区及各镇乡详细标准如下:

(一)     、怀柔城区及怀柔镇。怀柔城区(东至京承铁路、北至富乐大街、西至水库路、南至怀河)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1080-138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为2500-3000/平方米。怀柔城区规划区域内(大中富乐村、大屯村、石厂村<不含石厂新村>)及卢庄、红螺镇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780-108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2000-2500/平方米。怀柔镇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80-78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500-2000/平方米。

(二)     杨宋镇、北房镇。镇政府所在地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600-84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为1700-2100/平方米。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80-60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500-1700/平方米。

(三)     庙城镇。镇政府所在地及大秦铁路以北,怀河以南地区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600-90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为1700-2200/平方米。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480-60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1500-1700/平方米。

(四)     雁栖镇。镇政府所在地、雁栖工业开发区及红螺山旅游度假区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基准价格为600-900/平方米;普通住宅指导价为1700-2200/平方米。上述地区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