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在何种情况下从重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
发布时间:2016-11-15

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在何种情况下从重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第3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贪赃枉法、打击报复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的故意致使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

弄虚作假隐瞒隐瞒超期羁押事实的;

超期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因受到殴打导致重伤、死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结果的;

其他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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