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射击?
发布时间:2016-11-15

看守所民警与武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射击?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18条的规定,看守民警和武警遇到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开枪射击:

(一) 在押人员越狱或者暴动的

(二) 在押人员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三) 劫持在押人员的;

(四) 在押人员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品,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

(五) 在押人员暴力威胁看守民警、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相关法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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