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财务管理环节刑事罪名@温州老板
发布时间:2017-02-18

企业家财务管理环节刑事罪名@温州老板
  (一)税务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必须照章纳税。如果违反国家关于税务征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偷税、漏税,抗拒缴税、逃避追缴欠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税款流失的,将可能构成偷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二)发票管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
  为了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防止税款流失,我国对发票的制造、销售、使用和购买等一系列行为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并且对不同种类的发票予以区别对待。
  1.在发票制造和出售发票环节,法律对所有发票的规定都是一致的,即禁止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各类发票,禁止非法出售各类发票,否则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法》分则根据发票的不同类型特别规定了不同的罪名。比如,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在发票使用环节,法律禁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刑法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在发票的购买环节,法律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了特别严格的管理:禁止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禁止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构成相应的犯罪,要接受刑罚的制裁。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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