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2-20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位于市区市府路与惠民路交叉口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审判大楼,2010年1月19日上午举行落成仪式。温州中院新办公审判大楼昨落成;所有法庭都引入现代信息化技术,可根据审判区发出的语音信号跟踪拍摄,切换画面;案件庭审影像资料将随卷宗保存
 
单位地址
老的地址: 鹿城区学院东路303号
新的地址:鹿城区市府路与惠民路交叉口
 
审判大楼
位于市区市府路与惠民路交叉口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审判大楼,2010年1月19日上午举行落成仪式。
温州中院新办公审判大楼
 把空间尽量留给公众新大楼的2层至5层为审判法庭区。在二楼门口,左边摆放着95个存包柜,右边是入口登记处。在出示有效证件后,来访人员经登记后由安全门进入。审判区的东首是法官导诉窗口,旁边是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每月15日,法院领导及业务庭室的相关人员会在信访接待大厅接待来访人员。公众通道宽约4米,但法官通道宽仅2米左右。整个审判区有五分之三面积是针对公众设计的,尽量把空间留给公众。辩护律师座位设两排审判区功能性用房面积共有17841平方米,设有审判法庭22个,其中设在4楼的大法庭,可容320人旁听庭审。在中型法庭内,公诉人、辩护人或者原告、被告的座位均设有两排,共8个席位。以前在审理一些刑事案件时,被告人和辩护人较多,而座位只有一排,律师们常常只能挤挤。除了大法庭,所有法庭的旁听席都使用长椅。该法院有关人士说,长椅虽然没有普通的靠椅坐着舒服,但它能让旁听人员端正坐姿,体现法庭的严肃性和威严性。涉外法庭配同声翻译审判区的每一层都设有专门的公诉人室、陪审员室、调解室、律师阅卷室、证人室。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法院在第5层设立了新闻发布中心,将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法院重大工作和重大案件。 4楼专门设置一个涉外审判法庭,配有同声翻译设备,一些涉外的民事刑事案件今后都会在这里审理。在羁押室里,其墙壁使用软包材料,还放置了皮凳子。羁押室旁有一间家属会见室,
温州中院新办公审判大楼
不仅确保了押解安全,也方便了家属探望。每一层都有无障碍厕所每层均设有专门公众休息区,摆放着皮制沙发和茶几,方便早到的当事人稍作休息。为方便特殊人员进入法庭,审判区有多处无障碍设计。除了无障碍电梯外,每一层还设有无障碍厕所。数字法庭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法庭都是引入现代信息化技术的“数字法庭”,案件在法庭庭审期间将会全程录音录像。在一个中型的法庭里,审判区的电视屏幕显示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画面。法庭采用先进的全数字语音激励视频跟踪拍摄技术,根据审判区发出的语音信号,画面进行不断切换。据了解,案件庭审的影像资料将随卷宗保存,并传送到一个内部共享平台上。另外,每个法庭配有远程提审、开庭的设备。延伸阅读全数字语音激励视频跟踪拍摄技术:可连接多个一体化旋转摄像机,通过语音激励技术自动识别定位、跟踪拍摄庭审过程中发言人的特写画面,同步进行数字切换编辑。发言者面部表情清晰可见。当发言人陈述完毕后,画面自动切回法庭全景。根据需要可选择4画面、5 1画面、7 1画面等,多画面、多角度的展示庭审实况。画面具有声像联动效果,发言者为最大画面。
 
远程审理
2010年05月27日市中院今天上午开庭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法庭被告席上不见了犯罪嫌疑人和冰冷的栅栏,代替的是一台液晶显示器。原来这是温州中院首次通过网络远程审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市看守所视频提讯室接受审讯。上午9点30分,该案审理正式开始。被告人出现在面对审判长的液晶电视里,法庭内的所有参与审判的人员都能清楚地看见、听见被告人的一言一行。同时,被告人的正方同样有一台显示器,和法庭内的人员进行对话。在审讯过程中,被告人面前的显示器会根据法庭内不同人的发言而进行切换画面。整个开庭过程,彷佛被告人就在坐法庭内,接受法官的审讯。经过半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在充分听取诉辩双方意见后,宣布将择期宣判。书记员直接将庭审笔录通过看守所内的网络打印机打印,由法警交被告人核对。同时,法院实行法庭内和提讯室内分开单独录像的办法,以保证审讯的公正性。温州中院刑一庭庭长柳志杰介绍,网络远程审理的好处在于,让审讯更加的便捷,如今看守所普遍在郊区,加上交通的拥堵,押送犯人的时间大大增加,往往一场半个小时的审讯,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近两个小时,一旦出现堵车,很有可能延误法庭的开庭时间。通过网络远程审讯,省去了这一部分的时间,提高了案件审讯的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因押送犯人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当然,这样的方式也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不过,柳庭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只是选择一些简易的案子来实行网络远程审讯。据悉,温州法院目前已建成161个数字法庭,并已有9个法院在看守所设立了远程审判视频室,所有数字法庭均可通过网络与看守所远程审判视频室链接实现远程开庭。
 
欠债老赖
2010年6月1日开始,温州的欠债“老赖”将纳入银行的“黑名单”,不能再在银行贷款融资。从6月3日温州中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这一新规定。温州中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6月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温州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对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有关工作的规范意见》。根据《规范意见》,满三个月未执结的案件以及程序终结案件,将由法院把被执行人(“老赖”)的姓名、住址、债务金额等信息,分批录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供金融单位查询,为金融单位的贷款审批、信用评级等工作提供依据。各人民银行将为法院通过征信系统查询“老赖”财产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对被法院认定恶意欠款、逃避执行,并导入征信系统的“老赖”,各商业银行也将拒绝向其贷款融资,以降低信贷风险。温州中院副院长于伟告诉记者,以往由于征信系统不健全,未形成对失信者有效、全方位的惩戒机制,“老赖”逃避、规避执行有恃无恐,老实人吃亏、失信者占便宜的现象比较普遍。法院许多执行案件都由于“老赖”的蓄意躲避而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这不仅造成了“执行难”,还助长了践踏诚信、漠视法纪的不良风气。为此,温州法院今年争取人民银行支持,将把全市法院未结执行案件的所有“老赖”信息都录入银行征信系统,通过限制“老赖”贷款融资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破解“老赖”逃避执行的难题。据介绍,温州中院今天上午已将2827个“老赖”(包括温州市职工住房建设开发公司等271个企业和温州邵光亮等2556名个人)的信息导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到2010年10月,这些“老赖”信息总量将可能达到2万人(次)。同时,这些信息数据将每月更新一次,由全市法院分别从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导出,提供给所在地人民银行。如果“老赖”想要贷款融资等,必须主动到执行法院清偿债务,法院在其履行义务后,会将履行债务信息通知人民银行,并记录在征信系统。温州中院于伟副院长还表示,目前各法院还正在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建立执行征信等五大体系,进一步拓宽对“老赖”曝光和限制的范围。今后,温州“老赖”的信息还可望逐步纳入公安、工商、国土、建设、税务、电信等部门相关征信系统,使“老赖”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都受到限制或禁止。
 
工作人员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现任职务
男
1958年7月
 
1975年12月
在职大学
男
1967年3月
1988年9月
1989年7月
大学本科法律硕士(在职)
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
 陈斌
男
温州市
1976年9月
2002年4月
1999年9月
硕士研究生
审判员
邓习军
男
1972年4月 
 
1991年7月
审判员
男
1976年4月
1999年12月
2000年9月
大学本科(双学士)
审判员
石圣科
男
1976年8月
1999年6月
1999年9月
硕士研究生
审判员
胡爱玲
女
1974年12月
 
2001年7月
硕士研究生
审判员
男
温州市
1973年12月
2001年11月
1999年9月
硕士研究生
审判员
男
1954年10月
中共党员
1971年9月
大专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男
1956年7月
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