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的情况
发布时间:2009-08-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43)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对死者给过较多扶助的人,应当在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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