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老年人“协议养老”现象
发布时间:2009-08-18

家家都有老,人人终会老。当人进入老年时期,突然间失去另一半,情感和生活上都会面临许多问题。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成为多数丧偶老年人生活的真实写照。有的老年人想到了再婚,但又会面临财产分割、儿女干涉等问题。于是在现实中不少老年人选择了未婚同居——


  从一份《相互赡养协议》 看老年人搭伴养老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老人搭伴养老成为时下流行的社会现象,多数老人选择的是口头协议,也有部分老人在经过深思熟虑后,签订了书面协议并进行了公证。海区的黄某某与李某某就是这样两位老人。经两位老人同意,记者将协议部分内容摘抄如下: 

  黄某某、李某某二人自愿搭伴,相互赡养,经双方商定,协议如下: 

  …… 

  三、双方各自原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在赡养协议签订后,仍归个人所有。 

  四、男方坦诚告知:患××病已十年,此病影响身体健康,但不对生命构成直接威胁。女方坦诚告知:患××病,但不影响正常生活。 

  五、考虑到女方收入微薄,男方愿以储蓄方式(每月400元)为女方积蓄养老金(从赡养协议生效的下月起存储)。 

  六、一方患了重、特大疾病,另一方必须尽职尽责地护理,直至患病方病情痊愈或护理方无力护理时为止。……子女不能干预双方的正常生活和经济往来。 

  …… 

  八、赡养期间,如一方离开人世,赡养协议即告终止。 

  ……  



  黄老今年72岁了,是一名离休干部,老伴于20057月因病去世。按黄老的话说,老伴儿去世前他过的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失去老伴的他连衣服放到哪里都不知道,便有人建议他再找个老伴儿。黄老说当时他心里很乱,一方面心里依然怀念老伴儿,另一方面儿女都有各自的家庭和事业,不能全天陪伴,他的生活确实需要人照料。黄老矛盾了一段时间后,因一件事让他坚定了找个老伴的想法。他认识的王老汉老伴过世后一直独居,一天夜里心脏病复发,王老汉拨通电话只哦、哦了两声,就跌落到了床下,等儿女赶到时,他已停止了呼吸。黄老说,独居老人常处在寂寞、失落和抑郁的状况中,因此他们最怕生病时没人在身边。 


 
  据黄老介绍,前前后后有人为他介绍了近20个对象,年龄从40—70岁不等,曾有人建议他找个40多岁的,但黄老认为年龄差距太大,对再婚成功有很大的影响。他曾听说有人找了五六个老伴儿都没有成功,这使得黄老对待再婚问题非常谨慎。后来黄老忽然想起离他家不远、20年前就认识的李阿姨。黄老说,李阿姨比他小几岁,印象中李阿姨人很好,而且老伴儿已去世多年。于是黄老主动找到李阿姨,约对方第二天一早逛公园,经过几个月的交往,两人觉得彼此很合得来,于是打算再婚。可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儿女后,儿女虽然表示支持他找个老伴儿,但不赞成他们领结婚证。黄老对此非常生气,说自己遵纪守法了一辈子,临老还要做出违法的事。最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签订了这份《相互赡养协议》。现在两人已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感情一直很稳定。

  
  目前,像黄老和李阿姨这样搭伴养老已不是个别现象。记者通过采访得知,对再婚持积极态度的老年人中,一是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单身男性居多。因为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和固定的住所,有再婚的物质条件;二是低收入和没收入的单身女性,她们找老伴儿是为晚年生活有个依靠。



  再婚阻力重重协议养老成最佳选择 



  据记者调查,老年再婚因涉及多个家庭情感、观念、财产等问题,使得老年人再婚阻力重重,其中财产与赡养问题成为老年人再婚阻力的焦点。在现实压力下,不少独居老人开始尝试搭伴养老,而这种婚姻方式也容易被子女接受。不少儿女对父母协议养老持默认态度,但对领证却持反对态度,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老人领证再婚,会使老人的积蓄、住房等财产外流,继父继母的加入会使他们失去或减少未来遗产的继承;还有人担心继父或继母无收入,自己再增添一份供养负担。 


  曾领证再婚的王大妈告诉记者,当时她和张先生领证结婚时,就曾受到先生儿女的阻挠,但两位老人最终还是领了证。婚后张先生一直将钱看得很紧,先生的儿女也经常过问他们老两口的经济支出,这让王大妈心里很不舒服。一次,王大妈看上了一件价值390元的羊毛衫,先生的儿女却甩下一句:我妈活着的时候都没穿上那么好的衣服,她凭什么穿啊。王大妈觉得这样生活下去很没意思,就和张先生离婚了。如今王大妈经人介绍,又找了一个老伴儿,但这次她选择了协议养老。她说,在一起之前,他们口头约定好互相照顾,王大妈的生活支出都由老伴儿负担,除此之外,老伴儿每月还为王大妈存上500元钱作为她以后的养老金。



  对老年人协议养老现象 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赞同者认为:未婚同居是部分丧偶老人在现实中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符合老人意愿,由他们自主决定,我们应当尊重老人。一位忙于生意的中年女士表示,她也时常听到老人们不结婚同居的现象,她表示可以理解,因为这样老人既能得到照顾,儿女们在利益不被损害的前提下,也能放心去工作。



  反对者认为:老年人再婚应该有法律的保护,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老年人协议养老缺乏法律基础,不符合道德规范,有损老年人传统形象,同时也未必能够解决养老和照料问题。吴大爷告诉记者,因为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他认识的一位独居老人在3年内找了六七个老伴儿,但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分手了,这就是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的结果,使协议养老具有不稳定性。



  心理专家: 老年人再婚 有益于身心健康  



  那么,相关人士是怎样看待老年人协议养老现象的呢?市心理卫生协会的一名心理咨询师分析认为,婚姻是一种健康的自然状态,独身者要比过着夫妻生活的人更容易在身心两方面受到损害。有关数据显示,30-40岁的鳏夫死亡率很高,60岁以上的老年鳏夫死亡率不仅比同龄组的有妇之夫高,而且比同龄组从未结过婚的单身汉更高。有些丧偶的老人还可能发生性格变异:有的表现为不喜欢见人,有的变得按原始的欲求办事,道德感情和审美感情发生衰退,反应迟钝、健忘,经常妄想、出现幻觉等。此外,丧偶后可能发生的饮食条件变差、经济拮据等情况也必然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海区范大妈丧偶后一直和儿子生活在一起,儿子成家后,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插手儿子与媳妇的日常生活。生活中,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不是跟儿子吵就是跟媳妇吵,甚至有时候看到小两口感情好心里也不是滋味。据心理咨询师讲,这就是独居老人道德感情发生衰退的一种明显表现。 



  一些老年人选择协议婚姻也是出于现实的无奈,从心理学角度讲,有个老伴儿在身边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利,且老年人也比较认同这种婚姻状态,希望社会能多些宽容和理解。这位心理医生说。



  老年学会相关人士: 老人未婚同居 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市老年学会一名副会长认为,从老年人的现状和满足老年人精神需要出发,老年人借助于未婚同居的方式实现搭伴养老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有助于老年人排遣孤独和寂寞,是使其享受到晚年生活乐趣的有效途径。但从另一方面讲,协议养老也会伴随一系列的风险,根本原因还是缺乏法律保障,所以说这种婚姻方式合情合理但不合法。


     (李群英 崔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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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丧偶老人应尊重科学,接受事实。尽管丧偶是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是人总是要有这么一天的,故应及时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并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未来。  
  其次要避免自责。老年人丧偶后,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许多对不起老伴的地方,因而整天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夫妻相处数十载,无论是谁总有过失和失误之处,追悔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削弱机体免疫功能,诱发多种躯体疾病,导致过早衰亡。 

  第三要多参与外界交往,多与子孙交谈,并努力培养一些业余爱好,如书法、绘画、养鸟和垂钓等,以使自己尽早摆脱孤独和抑郁,从而增进健康,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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